他又对王鏊道:“在下路过苏州时,曾听到王前辈一首落花诗,诗云:鱼鳞满地雪斑斑,蝶怨蜂愁鹤惨颜;只有道人心似水,花开花落总如闲。
当时在下反复吟哦前辈大作,心里仰慕前辈风采诗才,便也咏了一首绝句以为唱和,诗情诗意用字大都借鉴了前辈的落花诗。
这首唱和绝句,方才在下拿出来献丑,倒让王前辈见笑了,也是在下功力不到家,难免在这里贻笑大方。”
随着方应物话音落下,附近人群都安静了,表情各异,极其古怪……不知道为什么,很多人呆了呆后忽然都忍俊不禁,感到很好笑。
王鏊把方小朋友的诗大加贬低,说到一无是处,谁承想,方小朋友这首诗原来是唱和王鏊自己的诗作,甚至还借鉴了不少风格和字眼。
想想也确实如此,两首诗的气质确实很接近,重点用字也都是花和蝶,若方应物这首绝句是烂作,那王鏊的原作又是什么水平?
这算什么?以子之矛,攻子之盾?
众人连连感慨,方小朋友这种机敏的反应,简直绝了,不愧是也可以称为神童的人。在翰林院,十个人里有八个是曾经的神童,但想起刚才的情况,都自认肯定不如方应物。
王鏊这个跟头栽得真是……如果一定要找个词形容差点三元王探花,那就是“自取其辱”啊。
而王鏊本人呆住半晌后,也终于记起来了,他确实写过这首绝句。但他这辈子写过的诗词多了,谁能随时随地地全部回忆起来?
看看别人那哭笑不得的神色,自尊心很高的王鏊简直无地自容,强打精神对周围抱拳道:“在下无颜留此,与诸公告辞了。”
既没有弱了他和老师的名头,又没有惹起众人反感,这应该是最好的应对办法了罢?方应物暗暗想道,不然实在没有更完美的应对法子。
方应物不经意间还注意到,李东阳看他的眼神已经有些不对了……他连忙擦擦汗,也顾不得失礼不失礼,三步并作两步逃回了父亲那边,钻进了菜鸟和仆街的圈子里深处。
但仍有不少人在远处指指点点,方应物甚至看到那几位阁老也远远地瞥了他几眼,顿时头皮发麻,感到情形已经有点失控了。为什么做人想低调也难!
第二百七十章 此子不走我走!
方清之正在与同僚热烈地谈论经义,没有关注到另一个角落里的事情。正说到高潮处,忽然感到有人捅了捅他的后背,方清之皱眉转过头去,却发现是自家儿子捣鬼。
方应物低声请示道:“是不是该走了?”方清之很诧异:“走?这有点早罢?”
随即方清之有所感触,此地满堂高士鸿儒,一群群的宰相和未来宰相,自家儿子饶是胆大之人,作为外来者猛然间面对如此多大人物,只怕也会很不自在。这种情况下,他难免要产生坐立不安的感觉。
自己这当父亲的该多多体谅他的自卑感才是啊……上一科二甲第四、如今身为翰林院一份子的方清之挺了挺胸膛,很是善解人意地对儿子说:“也好,为父很理解你的心情,就如了你的意。先与我一同向掌院学士告辞,不然就要失礼了。”
掌院学士,就是那位与刘健、谢迁组成了第二个圈子核心的“谦斋公”,看外貌也是翰林院里年纪最老的之一。那边没有李东阳,没有刘棉花,方应物比较放心,便跟随着父亲一同前去告辞。
方应物可以断定,此人定然也是大人物,能当翰林院掌院学士的岂能是普通人?岂会是史书上默默无闻的人?
但方应物就是弄不清此人到底是上辈子史书上的哪一位,方应物一边走一边忍不住好奇问道:“这位谦斋公姓甚名谁?”方清之简单答道:“姓徐单讳一个溥。”
原来就是徐溥啊,方应物恍然大悟。徐溥这个人在历史上名气不大,甚至算得上低调,不是特别关注明史的甚至不知道此人。但他日后也将是首辅,接的恰好正是刘棉花的班,他后面才是刘健。
现今徐溥位居礼部左侍郎兼掌院学士,从官场规矩上来说,这样的职位已经是词臣的顶端了,差一步就能进内阁,只需要等待时机即可。
在第二个圈子这里,徐溥位居当中,少詹事东宫讲官刘健、左庶子东宫讲官谢迁、左谕德东宫讲官程敏政等人分列左右,再外围都是一群记不清名字的虾兵蟹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