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飞一定能找到她。
因为林仙儿一直会故意留下些线索,让他找到。他并不需要大多的线索,阿飞血液里天生就像是有种跟踪的本能,甚至比野犬还灵敏,还直接。
但追到了以后呢?
阿飞势必要和吕风先一决生死一一林仙儿本就喜欢看男人为她拼命。
想到这里,李寻欢掌心已沁出了冷汗。
阿飞现在还不是吕凤先的对手。
能救阿飞命的人,只有李寻欢,可是……
“你千万莫要跟来,否则就必将后悔终生!”
阿飞说出的话,一向永无更改!
何况,现在夜色更深,李寻欢又没有阿飞那种追踪的本能,就算想去追,也很少有机会能追到。
李寻欢挣扎着,站起,将铃铃的尸身抱上床,用床单覆盖。
无论如何,他都要追去,他已下了决心。
就算阿飞已不再将他当做朋友,但他依旧永远是阿飞的朋友,他的友情绝不会因任何事而更改。
那也正如他的爱情一样,纵然海枯石烂,他的心永不会变。
“诗音,诗音,你现在活得还好吗?”
第六十四章 祸水
李寻欢一想到林诗音,他的心又是一阵剧痛。
但他并不想去找她,因为他知道龙啸云一定会好好的照顾着她——龙啸云虽善变,对林诗音的心却未变。
只要他对林诗音的心不变,别的一切事就全部可原谅。
此刻龙啸云的心情,真是说不出的愉快。
再过两三天,他就要坐上金钱帮的第二把交椅,成为当今天下最有势力的人的结拜兄弟。
就连龙小云的气色看来都像是好得多了:
唯一令他觉得遗憾的,是他的妻子。
“她为什么不肯跟我一齐来?为什么不肯分享我的光采。”
他拒绝再想下去。
有些人最大的欲望是金钱,有些人最大的欲望是权势,这两种欲望若是能满足,情感上的痛苦就淡了。
龙小云正凝视着窗外,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呢。
龙啸云拍了拍他肩头,道:“你想这次上官金虹会不会亲自来迎接我?”
龙小云回过头,说道:“当然会,而且仪式一定会很隆重。”
龙啸云也点了点头,道:“我也这么想,我既是他的兄弟,他给我面子,岂非也正如给自己面子。”
他沉吟了半晌,忽又道:“他来接我时,你想我是该称他帮主?还是该唤他大哥?”
龙小云道:“当然该称大哥,孩儿今后也要改口,唤他一声伯父了。”
龙啸云仰面大笑,道:“有这样的泊父,真是你的运气,只怕……”
他笑声突又停顿,皱眉道:“李寻欢既然未死,他会不会食言反悔?”
龙小云笑道:“天下英雄都已知道此事,帖子也早就发了出去,他再反悔,岂非自食其言,以后说的话还有谁相信?”
龙啸云又笑了,道:“不错,武林中人之所以信服他,就因为他令出如山,言出法随,现在他就算想反悔,也来不及了。”
桌上的卷宗非但没有少,反而一天天加多。
金钱帮管辖的范围,已越来越广了。
上官金虹的责任也的确越来越重,因为每件事他都要自己来决定。
他绝不信任任何人。
现在,他已工作了五个时辰,几乎完全没有停过于,但他非但不觉得辛苦,反而觉得这是种快乐。”
门开了。
一个人走了进来。
上官金虹连头都没有抬,因为能直接走进这屋子的,只有一个人。
荆无命。
荆无命还是和往常一样,一走进来,就站到他身后。
上官金灯道:“李寻欢呢?”
荆无命道:“走了。”
上官金虹淬然回头,瞧了他一眼。
只瞧了~眼,目光自他断臂上滑落,就又低下头,做自己的事,非但没有再说一句话,脸上也连一点表情都没有。
荆无命面上也全无表情,死灰色的眼睛茫然凝注着远方。
一切事仿佛都没有改变。
既没有责问,也没有安慰。
荆无命的手断了也好,腿断了也好,却像是和上官金虹全无关系。
又不知过了多久,有人拍门,请示。
又有一大堆卷宗被送了进来。
淡黄色的卷宗中,只有一封信是粉红色的。
上官金虹先抽出了这封信,也只瞧了一眼,因为信上只有几个字:“老地方等候,吕凤先也在等你。”
上官金虹静静的站着,似在沉思,然后立刻下了决定。
他慢慢的走了出去。
荆无命还是像影于般跟在他身后。
两人走出门,穿过秘道,走出宽阔的院子,穿过一个垂首肃立的侍卫,走到阳光下。
残秋的阳光就像是迟暮的女人,已不再有动人的热力。
两人还是一前一后的走着,走着……荆无命突然发觉上官金虹的脚步韵律已变了。
荆无命已无法再与他配合。